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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OPT, OPTX, EAD, 和H-1簽證申請的細節

By BlueJeff | June 26, 2008

2007-1103-087

最近有一些好朋友要畢業了(暑假), 問我關於OPT的細節. 我想說既然都要回答, 那乾脆弄成一篇文章, 也許將來會有更多同學可以用到這些小知識. (我現在就是在OPT中, 所以我會盡我所能的提供我所知道的資訊. 當然我知道規定一直在改, 如果大家有看到有變更的地方請記得回個文給我好讓我修改唷)

OPT這個東西是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的縮寫, 也就是實習的意思. 當然我知道這個是廢話, 因為真的沒有人會去把它落落長的名稱給背出來的拉, 所以通通簡稱OPT就好. :)

話說在美國留學, 如果你有完成大學, 碩士, 或是博士等級的學業, 那麼你就可以申請OPT一次來進行正式的工作. 通常OPT的申請作業是1-3個月. 所以你必須要在畢業前的那個學期向學校提出申請才行. 申請的時候要注意要有科系的許可並且要註明起始日期. (限制是在畢業之後的兩個月內啟用). 這時候的申請是不需要有公司背書的, 等到將來公司確定之後再回報細節給學校即可.

要注意, OPT只是一個實習Program, 你的正式文件和居留狀態依然是學校發的F-1/I-20. 這和一般我們所講的H-1工作簽證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細節請繼續往下讀….

把申請文件送件之後通常沒有問題的話, 大約會在2個月左右收到EAD卡, 也就是OPT的工作證. (EAD =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上面會有你的續號, 名字, 還有照片等資訊. 只要你還在美國, 無論你未來的身份是否有改變, 這張卡都千萬不能弄丟, 原因我之後會說明清楚, 反正先別丟就對.

OPT的有效期限是從你所選的起日開始計算起一年, 例如你是選填6/1號開始的話, 那就是到隔年的5/31到期. 在此期限之內你可以合法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 OPT生效前和失效後是禁止工作的, 所以同學選填生效日的時候最好要先想清楚. 如果已經有公司接洽的話最好是要先問清楚上班日比較好. 不然非法工作的話事情會很大條, 公司申報的時候會被查.

當你拿到OPT的許可, 也就是EAD卡之後就可以開始和公司正式接洽並且完成工作的正式文件. 前面講過說, 當你有確定工作之後就要記得向學校告知你公司的細節. 這些通常學校都會有一個小表格塡一填就好, 很快就搞定. 然後你現在就是以OPT的身份合法居留在美國工作摟.

OPTX是今年08年的一個新鮮玩意. 由於OPT有一個很大的盲點 – 對一般春季畢業的學生找工作不利. 由於一般五六月畢業的學生申請OPT的時候多半都是選填即刻生效好找工作. 但是OPT只有一年的效期讓學生們產生無法在一年之後轉換成H-1工作簽證的問題. (H-1工作簽證是每年四月申請, 十月核發) OPT到期之後會有將近五個月的時間無法合法工作. 這狀況造成了學生必須離境的困境, 也造成了公司人事管理上的困擾. 所以美國政府因應這個問題, 頒發出這個新的OPTX出來給大家解決問題.

OPTX是OPT的加強版. 它可以延長17個月的工作期限, 讓已經在OPT中工作, 並且等待四月份申請H-1的朋友們可以有機會申請正式的工作簽證, 並且可以合法工作到10月份拿到H-1. 不過OPTX的申請是不能像一般OPT自己弄. OPTX必須要有公司背書, 有產業的限定, 而且還要有學校顧問核准才行. 這些都是要有一些繁瑣的文件證明才能搞定.

最後就是要稍微聊一下H-1的申請. 一般來說如果你是碩士以上的學歷, 有公司幫你申請H-1的話才比較容易成功. 前面我有說過, 你的EAD卡一定要留著的原因就是要在這邊用到. 申請H-1的時候一定要有提出你過去幾年內的身份全部都是合法的證明.

由於在美國你每完成大學, 碩士, 和博士等級的時候都可以弄OPT, 所以一個人最多有三次OPT的機會. 申請H-1的時候, 如果你之前有過OPT的話, 之前每一次的EAD卡都要附上影本證明說這些期間內你的身份都是合法的才行唷. (像我之前大學的時候有過OPT, 碩士畢業的時候有第二次OPT. 所以我就要附上大學OPT的資料才能完成審核的資料.)

Topics: Job, USA | 2 Comments »

2 Responses to “[工作] OPT, OPTX, EAD, 和H-1簽證申請的細節”

  1. 您寫得真是詳細啊!
    我最近也發表一篇類似的文章,沒您的詳細,且貼的地方很詭異…
    貼在這邊:
    http://home.gamer.com.tw/blog.php?owner=seattler

    Posted by: Richard on August 31st, 2008 at 7:01 AM
  2. 感謝妳的資料唷~~~有種安心不少的感覺~~~Thanks!!

    Posted by: Sa on May 4th, 2010 at 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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