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危險平衡

Cold City

這篇文章其實我想寫已經很久了, 草稿也已經擺了一年, 但卻遲遲沒有動筆(動指頭?).

一方面因為工作繁忙, 二方面則是沒有自信把想講的都能用文字正確, 準確地敘述出來.

不過沒有嘗試就沒有進步, 我還是必須要跨出這一步就是了.



 

我們的生活當中, 充滿了許多的對立和衝突, 也充滿了許多的妥協和放棄. 你可能不知道我在講的是甚麼, 舉一些例子來聽聽好了.

開車的時候, A方是主要幹道的直行一般小汽車, 一路上開的都非常順, 到了一個小路口沒有甚麼車, 準備繼續直走. 但是這時候在對方車道出現了B方計程車, 他正在趕時間, 所以他並沒有多看, 也沒有禮讓直行車A, 就直接在這個小路口踩油門搶左轉切入. A看到了這個舉動, 只能大腳煞車減速讓B先搶過, 再重新加速開走.

如果你會開車, 你會知道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舉動. 這就像是有一台車突然對著你這邊衝過來一樣, 如果A沒有減速, 這恐怕會是一個重大車禍. B在轉彎之前其實心裡面應該很清楚會有這種風險, 為什麼他還是選擇了這個危險的舉動? 道路規則明明就是規定直行車有先行權, 為甚麼A要冒著被追撞的風險減速給B過?

B之所以敢這樣做是因為他知道A一定會讓他; A之所以會讓他是因為不想撞車, 不想花那個時間去打官司和修車.

威脅與妥協, 大概就是這樣子. 壞人得一分.

 

再來一個例子好嗎? 當然沒問題. 講個社會板上最常出現的美女與色狼的例子好了.

美女C天天搭捷運八點上班五點下班, 但是不幸在下班的時候經常碰到色狼D趁人多之時對她毛手毛腳. 碰到這種事情, 女生多半都只能忍氣吞聲, C也不例外, 每次在捷運站的時候總是特別注意, 看到D就躲遠一點.

為什麼C不去報警抓D呢? 這很簡單, 首先你必須要有證據, 這除非是當場抓到不然很難控訴. 再來就是對方已經很清楚你的每天路線了. 如果告不成的話, D會不會採取報復行動呢? 既然他能夠把手放在C的腿上, 那他當然也能夠把刀插在C的腿上. 美女C很害怕也很清楚這點, 不敢輕舉妄動, 從小父母的教導也是”碰到事情就快跑”; 而D也很清楚C會害怕, 所以吃定美女C, 一犯再犯, 沒啥好怕的.

威脅與妥協的時刻, 壞人再次勝利.

 

我說的危險平衡就是在講這個, 來換個角度來看上面的兩個事件好了, 如果A不讓B先行, 那應該會是一個標準的頭撞頭車禍. 如果C去告D並且成案, 這絕對會鬧上法庭. 但就是因為我們的教育, 我們的社會, 以及我們的價值觀是以 “息事寧人” 來過生活. “據理力爭” 在台灣只能說是少數中的少數, 所以在這個小島上, 形成了一個壞人的天堂, 好人的修練房.

除了上面講的之外, 地攤問題, 政客貪汙勾結問題, 公務員紀律問題, 民眾逃稅問題….. 太多的事情都有個大家的共識存在. 如果這個平衡一旦被打破… 那麼車禍量會變多, 報案量也會大增… 社會既有的”默許”制度一旦消失, 社會的安定和進步恐怕要在一陣子的亂象之後才會出現…

我們真的能夠容忍這段時間嗎?

3 Comments

  1. him October 31, 2010
  2. BlueJeff October 31, 2010
  3. yen-fan December 2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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