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其實我想寫已經很久了, 草稿也已經擺了一年, 但卻遲遲沒有動筆(動指頭?).
一方面因為工作繁忙, 二方面則是沒有自信把想講的都能用文字正確, 準確地敘述出來.
不過沒有嘗試就沒有進步, 我還是必須要跨出這一步就是了.
我們的生活當中, 充滿了許多的對立和衝突, 也充滿了許多的妥協和放棄. 你可能不知道我在講的是甚麼, 舉一些例子來聽聽好了.
開車的時候, A方是主要幹道的直行一般小汽車, 一路上開的都非常順, 到了一個小路口沒有甚麼車, 準備繼續直走. 但是這時候在對方車道出現了B方計程車, 他正在趕時間, 所以他並沒有多看, 也沒有禮讓直行車A, 就直接在這個小路口踩油門搶左轉切入. A看到了這個舉動, 只能大腳煞車減速讓B先搶過, 再重新加速開走.
如果你會開車, 你會知道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舉動. 這就像是有一台車突然對著你這邊衝過來一樣, 如果A沒有減速, 這恐怕會是一個重大車禍. B在轉彎之前其實心裡面應該很清楚會有這種風險, 為什麼他還是選擇了這個危險的舉動? 道路規則明明就是規定直行車有先行權, 為甚麼A要冒著被追撞的風險減速給B過?
B之所以敢這樣做是因為他知道A一定會讓他; A之所以會讓他是因為不想撞車, 不想花那個時間去打官司和修車.
威脅與妥協, 大概就是這樣子. 壞人得一分.
再來一個例子好嗎? 當然沒問題. 講個社會板上最常出現的美女與色狼的例子好了.
美女C天天搭捷運八點上班五點下班, 但是不幸在下班的時候經常碰到色狼D趁人多之時對她毛手毛腳. 碰到這種事情, 女生多半都只能忍氣吞聲, C也不例外, 每次在捷運站的時候總是特別注意, 看到D就躲遠一點.
為什麼C不去報警抓D呢? 這很簡單, 首先你必須要有證據, 這除非是當場抓到不然很難控訴. 再來就是對方已經很清楚你的每天路線了. 如果告不成的話, D會不會採取報復行動呢? 既然他能夠把手放在C的腿上, 那他當然也能夠把刀插在C的腿上. 美女C很害怕也很清楚這點, 不敢輕舉妄動, 從小父母的教導也是”碰到事情就快跑”; 而D也很清楚C會害怕, 所以吃定美女C, 一犯再犯, 沒啥好怕的.
威脅與妥協的時刻, 壞人再次勝利.
我說的危險平衡就是在講這個, 來換個角度來看上面的兩個事件好了, 如果A不讓B先行, 那應該會是一個標準的頭撞頭車禍. 如果C去告D並且成案, 這絕對會鬧上法庭. 但就是因為我們的教育, 我們的社會, 以及我們的價值觀是以 “息事寧人” 來過生活. “據理力爭” 在台灣只能說是少數中的少數, 所以在這個小島上, 形成了一個壞人的天堂, 好人的修練房.
除了上面講的之外, 地攤問題, 政客貪汙勾結問題, 公務員紀律問題, 民眾逃稅問題….. 太多的事情都有個大家的共識存在. 如果這個平衡一旦被打破… 那麼車禍量會變多, 報案量也會大增… 社會既有的”默許”制度一旦消失, 社會的安定和進步恐怕要在一陣子的亂象之後才會出現…
我們真的能夠容忍這段時間嗎?
請問一下…你這一張相片是用什麼鏡頭拍的?因為我也是用S95的…S95做得到嗎?謝謝你
Canon EF 15mm f/2.8 FE
S95和這張沒關係唷
深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