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別跟老虎搏鬥

賤狗

這是今天早上我吃早餐的時候看到的新聞, 看到了就順手貼上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順便也告誡一下女生, 特別是女模特兒, 賺錢之餘也是要小心一點自身安全.

二狼性侵女模 判刑判賠
2010-05-11 / 中國時報 / 【鐘武達/彰化報導】

男子曾建明透過網路邀約女模特兒要到汽車旅館「旅拍」,醉翁之意不在酒,夥同友人賴宥菏將女模載到旅館後,即聯手性侵害,更以手機拍下過程,還利用照片勒贖,曾、賴被查獲,分別被判九年及八年有期徒刑,法官更判兩人各要賠償女模八十、七十萬元。台中市人曾建明,在網路廣告中看到陳女刊登「兼職打工外拍模特兒」廣告後,留言要以一小時七百五十元代價,邀陳女旅拍,雙方談妥後,曾某即偕賴宥菏駕車將陳女接往彰化縣某汽車旅館。曾、賴兩人與女模進到汽旅後,竟然是二話不說,聯手就強行脫掉女模衣褲,隨即輪流性侵,且還以賴的照相手機將全程拍下。女模心有不甘,案發四天後報案,警方循線將曾、賴逮獲。

傑夫認為, 為了工作方面, 去旅館拍照恐怕是女MD可能會接到的case, 既然要去, 那就要考慮安全. 如果你沒有攜伴前往, 那無疑就是跟老虎赤手空拳的搏鬥, 必死無疑. 如果你沒有人可以陪你去, 那你就不應該接這個工作. 去旅館賺了幾千塊卻要忍受這個事情, 結果看起來不就跟拿錢辦事的援交妹差不多下場? (我不是說女生不好, 只是妳沒有考慮清楚安全問題, 容易造成這個局面)

而平常接案子的時候, 特別是這種敏感的案子的時候, 對方你又不熟悉, 那你更應該要小心說對方是不是真的要進行這個案子, 還是只是批著羊皮的色狼? 這種事情每隔幾個月總是會上報一次, 但是偏偏就總有女生上當, 約拍的攝影師根本就不是真的攝影師, 現在單眼相機一台一萬多就有, GWC滿街跑(Guy With Camera), 總不能誰跟你說要拍照, 你就關雲長單刀赴會, 一個人前往吧? 對方搞不好連相機怎麼用都不知道哩. (PS: 就算是關雲長, 當年也是有帶周倉…等跟班的呀!)

攝影人方面, 我是不知道有多少人有這個喜歡欺負女生的”嗜好”, 不過我每年總是會聽說有幾個真的攝影人會對女生毛手毛腳, 甚至威脅要玩”特殊遊戲”. 我告訴你, 這些事情一定都會傳出去的, 你們千萬別以為別人不知道! 要是那一天警察找上門的話你們就慘了, 慎行!

今日新聞

PS:不知道為什麼, 看到這新聞就會想到照片上這隻賤狗~

5 Comments

  1. Nina小鼻鼻 May 12, 2010
  2. BlueJeff May 12, 2010
  3. i895 May 18, 2010
  4. BlueJeff May 19, 2010
  5. i895 May 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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