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 信用卡的國外消費退款

2007-0903-0895

最近美國正在鬧的沸沸騰騰的就是這個案子 – 主要是關於信用卡公司的超收國外交易消費金額(當你在國外消費的時候, 有刷卡的話, 信用卡公司都會加一點點的服務費用上去). 這個東西的追溯期可是十年(從1996年一路到2007年), 所以只要你是在這段期間之內有在國外消費的話, 就可能可以符合退費標準. 特別是當你要是經常出國旅行, 例如像是去日本玩拉, 回台灣過暑假拉….等等的. 都可以適用唷!

重點是:
1. 你在這段期間之內必須要有信用卡
2. 知道自己在國外的總天數 (新舊護照上面都有出入境日期), 消費金額如果不確定的話沒有關係, 這個不是重點, 它們會有特別的計算方法(依照出國天數和出國的目的來計算)
3. 如果有在國外買什麼貴重的物品的話, 有收據是最好, 這樣子可以使用準確的計算法

然後勒, 你就可以有三種選項來進行退費:
1. 不管出國天數或是消費金額, 直接領$25美金: 適合出國天數少的朋友和一般民眾
2. 出國天數超過一個禮拜(十年內的加總應該很容易)或是在國外花費有超過2500USD的朋友, 要告知出國總天數之後, 將來會依照特殊計算方法來退給你總數的1%: 適合經常出國的朋友 (我是選這個)
3. 有購買特殊貴重物品和其他: 如果你有在國外買了什麼超貴的東西, 像是什麼珠寶拉, 相機拉, 電腦拉等等的, 都可以用這個選項來進行比較精密計算的退費

詳細資料可以看官方網址: http://www.ccfsettl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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