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酒駕 (DUI)

P2007-0624-006

春節期間看電視都會一直看到酒駕肇事的新聞, 厚, 為什麼大眾就是學不會啊? 喝酒就不要開車, 要開車就不要去喝酒, 這麼簡單的道理連三歲小孩都懂, 為什麼這麼多的成年人總是不能理解呢? 總是認為”不可能是我”, “不可能有事情”, 但是卻忽略了所謂的”莫非定律” – 你越覺得不可能的事情它絕對就是會發生, 而且就是會發生在你身上.

酒駕, 英文叫做 DUI, 也就是 driving under influences, 在國外是很嚴重的行為. 舉例來說好了, 在美國的話, 通常是會被處以很重的刑責. 例如 ohio 洲的法律規定, 第一次抓到就是吊照一年+坐牢三天, 第二次抓到是吊照兩年+坐牢十天, 第三次抓到是吊照三年+坐牢一個月. 如果有肇事的話還要加上一堆課程, 吊車, 電子監控, 額外罰金, 額外的坐牢時間… 比台灣的小額罰金嚴格許多. 除此之外, 最恐怖的不是法律, 而是保險. 如果一旦你有DUI的記錄的話, 保險公司肯定會調漲你的保險, 嚴重的話會取消與你的合約. 到頭來每個月可是要付出好幾倍的保險費才能上路哩. 這比交給法院的罰金還嚴重多了哩.

美國 ohio 酒駕法律相關資訊: http://dui.drivinglaws.org/ohio.php

有的時候我真的覺得台灣政府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 畢竟台灣的罰責太輕了, 區區個幾萬塊而已根本沒有人怕. 而這幾年以來酒駕問題似乎越來越嚴重, 天天都有新聞報導說什麼地方又發生了車禍, 原因又是因為喝了酒之後不小心撞到人. 如果政府可以把法律的罰責改成和國外一樣嚴格, 除了吊照, 吊車, 高額罰金之外還要坐牢, 如果有發生死亡事故的話要算蓄意殺人的罪名, 相信就可以更進一步減少酒後駕車的問題.

最後再說一次 – 請大家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One Comment

  1. Richard Lee February 14, 2013

Add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